湖南元初生物观察: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这一重大政策动向,为区域协同创新与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文摘要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有关中央企业:
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国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制定相关特别措施。为贯彻国家决策部署,构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市场环境,推动制度型开放,经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现代金融领域市场准入
(一)便利澳门居民民生金融服务。支持澳门银行在合作区特定区域布设便民服务设施,允许使用澳门元支付,并优化跨境车险制度。
(二)服务澳门创新资源融资。鼓励吸引全球资本,支持合作区建立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机构合作机制,聚焦服务深海深空、生物医药、新型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
(三)推动绿色金融标准接轨。支持合作区集聚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对接国际绿色项目和资本,助力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放宽文化旅游领域市场准入
(四)优化文旅行业发展环境。琴澳联合制定便利国际游客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合资旅行社经营内地居民出境游业务,推动放开澳门单牌旅游客车出入合作区。
(五)优化文化演艺环境。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加快建设横琴国际演艺岛,吸引境外知名制作人、演出机构聚集。下放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权限,推动与澳门共同举办国际大型活动。
三、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市场准入
(六)支持建设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吸引全球科技型企业入驻,加速前沿技术在合作区应用转化,并组建投资平台支持新技术产业化。
(七)优化创新创业准入环境。创新实施“居住在澳门、工作在合作区”等模式,便利境外高层次人才入境。建立科研用品入境“白名单”,优化海关通关流程。
(八)加强科研管理规则衔接。优化科技资金跨境流动,支持澳门科研单位参照澳门标准编制预算,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
(九)推动建设全域智能无人体系。支持合作区规划建设海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开放物流配送、环境监测等应用场景。推动无人驾驶空域开放,研究开通无人机、无人船跨境物流航线。
(十)推动绿色能源国际认证平台建设。支持成立国际绿色能源认证中心,运用区块链技术建设认证和交易平台。
四、创新医药健康领域市场准入方式
(十一)放宽中医药市场准入。鼓励澳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合作区研发生产,并支持其向中药新药转化。
(十二)放宽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鼓励开展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研究,支持合作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
(十三)支持新型医疗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引进第三方细胞治疗产品检定机构,推动医药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临床试验,放宽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审批程序。
(十四)放宽港澳医疗机构准入限制。鼓励在合作区设立港澳独资、合资医疗机构,完善琴澳双向跨境转诊合作机制,试点建立医疗文书互认互通机制。
(十五)支持高端医美产业发展。鼓励境内外知名医疗美容机构落户,允许外籍高水平医疗美容医生备案后独立实施项目。
五、放宽专业服务领域市场准入
(十六)优化港澳专业服务业准入条件。支持合作区提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允许港澳验楼服务、物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在合作区便利化运营,推动认可港澳养老护理人才职业资格。
六、放宽其他领域市场准入
(十七)放宽数据通信领域市场准入。营造趋同澳门的国际互联网环境,探索建立数据产品确权出海中心。探索制定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加快实现科研、医疗等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十八)便利通关入境环境。探索试点企业单侧申报,优化高新技术货物查验模式。研究增设横琴口岸水运功能,推动游艇自由行政策落地,支持建设琴澳直航新通道。
(十九)完善企业商事服务。支持合作区经营主体使用特定名称,授权合作区直接受理澳门企业的商标注册申请,对接澳门市场监管规则推出免罚清单。
(二十)创新发展澳门特色品牌产业。利用合作区政策,支持开展珠宝玉石加工交易等业务。推动澳门知名餐饮品牌进驻,简化相关食品原材料进口手续。支持合作区科技研发、中医药、文旅会展等产业中小企业参与专精特新企业评定。
各部门各单位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任务落实。广东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需给予全方位支持。合作区要发挥主体作用,制定细化方案。同时,需完善监管规则,确保“放得开、管得好”。本措施实施中涉及法律调整的,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办理。涉及港澳的开放措施纳入CEPA框架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加强协调督促和效果评估,适时研究制定新一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