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正式发布
12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公布了《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根据方案安排,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优化调整。
935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根据公告内容,2025年将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具体调整包括:
为支持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将降低环烯烃聚合物、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救火车和抢修车等特殊用途车辆的自动变速箱等产品的进口关税。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将下调环硅酸锆钠、CAR-T肿瘤疗法用的病毒载体、外科植入用镍钛合金丝等医疗物资的进口关税。
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将降低乙烷、部分再生铜铝原料等环保材料的进口关税。

专家解读调整方案意义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和市场部副主任范敏表示:此次调整涉及的重点品种目前国内供应相对短缺,行业需求较为迫切。新增的暂定税率有效降低了进口成本,一方面有利于推广绿色工艺技术应用,另一方面有助于引导下游高性能、高技术产品的发展壮大。

此次调整是关税法施行后的首次年度关税调整,充分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主任高凌云指出:关税法已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本次关税调整完全体现了关税法设定的立法原则和法律条文精神。
关税总水平保持稳定
在本次公布的关税调整方案中,记者注意到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有所上调。专家表示,这种有升有降的调整是基于实际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安排。
部分商品关税适度上调
方案明确提出,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适当提高糖浆和含糖预混粉、氯乙烯、电池隔膜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高凌云主任进一步解释:随着产业发展,部分产品国内已具备生产能力。为此,我们调整了暂定税率,对这类产品有的取消了暂定税率,有的适当提高了税率。但调整后的税率仍不高于最惠国待遇,完全符合WTO规则。这种做法有利于实现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根据调整方案,我国关税总水平仍将维持在7.3%,处于全球较低水平。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高宇宁强调:这充分表明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中国作为负责任有担当的贸易大国,正在积极主动地充当全球关税水平的”稳定器”。
协定税率与零关税待遇
根据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明年起将对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自由贸易协定降税安排
为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2025年将对2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项下,原产于34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其中,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实施降税。待完成最终降税后,双方接近96%的税目将实现零关税。
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
除协定税率外,方案还明确规定,2025年我国将继续对最不发达国家产品实施零关税政策。
为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发展,实现互利共赢,2025年将继续给予43个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高宇宁副院长表示:这一举措使得最不发达经济体能够通过零关税政策,有效共享中国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发展红利。大部分全球南方国家可以积极融入以中国为中心的贸易网络,共同推进繁荣进步,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同时根据方案安排,2025年将继续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以及我与有关东盟成员国政府间换文协议,对原产于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
(总台央视记者 朱继华 田琪永 杜雷鸣 新疆台 霍尔果斯台)